为更好履行上海保安服务职责,为甲方单位做好保安服务工作,特制定如下保安服务工作标准。
一、上海保安服务形象要求标准
1、着装要求标准
(1)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,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。因私外出时应着便服。
(2)着保安服时,要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。
(3)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,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。
(4)在驻勤单位除工作处,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。
(5)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,不准披衣、敞怀、挽袖、卷裤腿、歪戴帽子、穿拖鞋或赤足。
(6)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。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、赠送或借给他人。
(7)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,只准配戴领导机关统一颁发的勋章、奖章和证章,不准配戴其他徽章和饰物。
2、仪容仪表要求标准
(1)值勤时要仪表端正,精神饱满。
(2)男性保安不准留长头发、大鬓角和胡须,女性保安辫不得过肩。
(3)不得染发、染指甲,不得化浓妆、戴首饰。
3、礼节要求标准
(1)在下列场所行举手礼:着装遇领导时;站岗、值勤、交班时;纠正违章时;受到领导接见、慰问时,领导视察、检查工作时;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;着装在大会上发言开始和结束时;接受颁奖时。
(2)在参加集会、大型活动奏国歌、升国旗时,要立正行注目礼。
(3)对日常接触的上级领导可以不敬礼。
4、举止要求标准
(1)精神饱满,姿态端正,动作规范,举止文明。
(2)着装外出工作、值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,不准将手插入衣袋。不准搭肩、挽臂、边走边吸烟、吃东西、嘻笑打闹,不准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(3)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,严禁酗酒。
(4)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。
(5)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。
5、语言要求标准
(1)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,文明规范,接触群众时,说话要和气,使用“你好、请、您、对不起、谢谢、再见”等礼貌语言。要注意称谓的使用,在与少数民族、宗教人士、外籍人士交谈时,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。
(2)值勤时应讲普通话。
6、岗位纪律要求标准
(1)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范围开展保安服务工作,不准超越职责权限。
(2)严格履行岗位职责,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。
(3)不准刁难群众。
(4)不准脱岗、空岗、睡岗,不准迟到、早退。
(5)遵守客户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客户单位内部的机密事项,不准随意打听、记录、传播。
(6)未经允许不准动用客户物品和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。
(7)要爱护公物。
(8)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,不准迟报、漏报、隐瞒不报。
(9)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,做好交接班工作。
7、卫生要求标准
(1) 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,保持值勤区域整齐清洁。
(2) 内务卫生:床单、被褥整齐干净,床下无杂物;地面无烟头、无痰迹、无纸屑;门窗洁净,玻璃明亮;生活用品摆放整齐、统一规范;不准饲养宠物、悬挂图片、画报。
二、保安服务工作要求标准
1、巡逻服务标准
(1) 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,地段和目标进行巡逻警戒,保卫客户安全。通过巡逻震慑不法分子,使其打消对客户不法侵害的企图;通过巡逻,发现可疑人员,对其进行询问,对有作案嫌疑的,送交有关部门处理;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,应采取相应措施,予以制止,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。
(2)检查、发现、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,防止火灾、爆炸等事故或抢劫、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。
(3) 在巡逻过程中,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,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。
2、门卫服务标准
(1) 上海保安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、验证、检查,保卫客户安全。
(2) 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,办理登记手续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。
(3) 根据客户的要求,对出入的人员、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,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。
(4)指挥、疏导出入车辆,清理无关人员,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。
(5)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,截获赃物,做好治安防范工作;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接待工作。
3、守护服务标准
(1) 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,保卫客户安全。
(2) 维护守卫区域的正常秩序,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范围。
(3)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抢、防爆炸工作。
4、安检服务标准
(1)佩戴工作证。
(2)文明礼貌,尊重受检查人。
(3)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。
(4)不得损害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。
本规定适用于常规保安服务工作,有特殊要求的,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标准执行。